中国的语言学家石毓智先生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汉字限制了中国人的科学抽象能力》,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声一片。文章主要的观点是这样说的:汉语采用的是汉字这种书写符号系统,它制约着汉民族的科学抽象,致使思维一直停留在直观的层次上,难以把发现上升为科学理论。人们在进行科学抽象思维时离不开书写符号。与罗马字母相比,汉字有一个不便之处,只能做“第一级符号替代”,而不利于“第二级符号替代”。所谓“第一级符号替代”,就是用一个词汇来概括现实世界的一类事物现象,比如“狗”可以替代各种品种的同类动物,这就是从现实世界到语言词汇。相应地,“第二级替代”则是从语言表达到科学概括,比如可以用一个字母“a”代表一个变量,指示各种各样可用自然数称数的对象,比如狗、人、车、文章等。第二级替代对科学公式的建立至关重要,这是推演和证明的关键,也是科学系统赖以建立的工具。世界的科学技术史表明,没有这些字母符号,任何科学系统都难以建立起来。除了少数的连绵词,如“蝴蝶”、“仿佛”等,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拿任何一个汉字来表达,都摆脱不了它原来意义的干扰和制约。(1)石毓智先生还从中国古代的算术书《周髀算经》中举了一个例子: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a² + b² = c², 毕达哥拉斯定理)。他是这样评论的:严格地说,上述商高这个发现还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定律,因为他还拘泥于“三”、“四”、“五”这几个具体的数字,尚缺乏数学概括性。没办法呀,也许商高心里清楚,可是汉字书写系统没有给他提供便利的表达工具,因此不能把科学发现说清楚啊!就一个平方符号“x²”,就用了三个不同的汉字“广”、“修”和“偶”来表达,学生能不迷糊吗?后人知道他在说什么吗?结果,中国人虽然有天才的发现,却没有发展出任何系统的数学。(2)有人说,“勾股定理:a平方=b平方+c平方。换成:甲平方=乙平方+丙平方,似乎也可以。石毓智先生认为汉字不能作为二级替代。但,似乎未必。甲乙丙跟x、y、z本质上没有区别,都可以作为二级替代。当然,能把甲乙丙进行进一步的简化效果可能更好。”这样说有点道理,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汉字的问题上,而在于文字的表达和公式的表达上,同时,文字表达的是一个直角三角形的特例,公式表达的是平面几何中直角三角形三条边长短的规律。“a² + b² = c²”应该和“甲平方=乙平方+丙平方”比,而不是用“a² + b² = c²”和文言文的表达“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来相互比较。“勾广三,股修四,径隅五”意思是说:当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分别为3(勾)和4(股)时,径隅(弦)则为5。后人简单地把这个事实说成“勾三股四弦五”。从表达中可以看出来,当时编写《周髀算经》这本书的作者,根本还没有掌握“毕达哥拉斯定理”这条数学规律。石毓智先生举这个例子是不妥当的。作为符号,用熟练了,不管是汉字作为符号,还是用罗马或者拉丁字母,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话说回来,汉字因为不够简洁,确实不利于数学公式的表达。如果我们的书写体系里只有汉字,那么,我们的数学、物理等教程就没法编写了。我们这些教材的书写体系里确实需要引入罗马字母,这点毋容置疑,也没有什么可以好说的,不过,如果非要用1913年发明的汉语注音符号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说某一种文字会限制人的能力,不管是什么能力,首先我们要来考察一下符号本身的功能,因为文字不过是符号中的一种。我认为人类的认识有五个层次的符号:1,原始感性表象符号,有内符和外符。就是内外感官的表象,这是一种生理现象。2,类表象符号,试图把感知的东西说出来和画出来,但是只能叫唤和做动作或者比划,这就成了类表象符号。3,语音和图像符号,类表象符号中说出来的后来就成为了语音符号,画出来的后来就成为了原始的图像文字。4,意音符号,试图把语音和图像符号结合起来。5,纯表音符号。也就是表音文字。黑格尔是这样定义符号的:“直观是一个意象,这个意象把理智的一个独立表象作为灵魂、作为它的意义接受到自己里面。这个直观就是符号。”(3)我们直观一个事物,都是我们自己的表象,这个表象我们可以给他对应一个概念(人们常常称抽象的表象为概念(4)),也就是给它意义,那么这个表象出来的直观意象就是符号。那么,我们只要去认识这个世界,表象出来的第一层就是感知的世界,就是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尝到的,触摸到的表象都是我们自己建构的(不理解的去看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的第一部分“先验感性论”),我们从感知的各种意义区别中知道了这是什么,这个表象就是第一层符号,称为原始感性表象符号,这是一切符号的基础。当然感官有内部(心理表象)和外部(感官表象),所以,这一层次的符号可以分为内符和外符。所有的动物都有这个符号本能。第二,一些高等的生物,总想把内部表象的冲动表达出来,要和外在的世界沟通,就有了很多动作表演,这个可以叫“类表象符号”。第三,我们人类对外在世界的认知中,已经发展出了对表象的表象——对内部表象的过程中发展出了语音,也就是会说话了;并且还可以图画表达——对外在表象再次复刻表象。这也是人的意识达到自由意识下的结果。达到了可以用语音和图像符号的阶段。不管是语音,还是图像,这里已经是对原来事物的抽象表达了。不管如何语音和画图像,都不可能等于原初的表象,如果说原初的“感性表象符号”已经不同于事物本身,那么,这个“本身”就是哲学中的物自体,我们永远无法认识他,我们除了对表象进行符号认识,你还能想到其他办法吗?第四,在上一步中,如果把语音和图像结合起来,就到了文字符号阶段了。从甲骨文到汉字,就是这种符号,古埃及文字也是这个层次的符号,一般叫做“意音文字”,这里的符号统称为意音符号。不过,古埃及文字和甲骨文字虽然同样把语音和图像结合起来,结合的方式是不同的,古埃及文字中已经有表音的一套符号,只是为了形象还要在表音的一套符号旁边加上图画,突出要表达意思。如下图,“从左往右读(一般情况下是从右往左读):左侧第一个符号读如‘hb’,第二个是限定符号,表示该词与腿有关,第三个是一名舞者的形象。这组符号所要表达的意思正是跳舞。”(Georges Jean《文字与书写-思想的符号》)。
汉字中语音和图形的结合情况比较复杂,要从甲骨文谈起。“以孙海波编的《甲骨文编》为蓝本,结合徐中舒的《甲骨文字典》,从1270个可识的甲骨文字中找出221个形声字,只占到可识甲骨文字的百分之18%弱,……,其中221个形声字中有部分字目前只是按照偏旁形体隶定为现在的可识字,但是对于其意义并没有考释出来,根据前人的考释我们能够断定为形声字,却不能进一步分析研究,此类列为存疑字,待以后进一步研究。”(5)在甲骨文时代,形声字大约已经占有全部文字的18%左右了。当时甲骨文书写的文字,有可能一个字读好几个音节。在《甲骨文合集》第10405号甲骨中,记录了到目前为止最早的一场翻车事件,原因是车轴断了。“车轴断了”和“翻车事件”分别用两个甲骨文字记录,一个是车轴断了的一辆车图形,还一个是车翻过来的一辆车图形,这个分明就是图画字了,这两个甲骨字如果要说出来,至少应该就是两句话了,不可能发一个单音节就可以说明白的。
同样的道理,日本从唐朝引进汉字,有些汉字的“训读”——也就是用日本话里对应概念的原有读音读——的话要对应几个音节。现在的汉字对应汉语都是一个音节对应一个字的读音,这是汉语为了适应汉字,长期以来不断改变被驯化的结果。日语里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时间还不够长。当时的文字不可能完全书写当时的口语。因为,都是简明扼要的记事书写。唐弢先生对这个问题有过这样的评论,“我想,最初象形字画成的时候,对于某一个象形字,一定是以称呼这形象的口头上的声音,来决定其字面上的声音的。因此造句的时候,也一定以语言为蓝本,这样说来,言文是应该一致的了,但因为象形字难写,字数不具备,就只好拼命的省略,仿佛吝悭人所打的电报一样。”(6)到了西周时期,金文中“声符”的类型变化就更多更复杂了。根据古文字研究者刘钊写的《古文字构形学》中分类,西周金文“声符”的类型有以下9种:追加声符,叠加声符,改换声符,变形音化,双声字,声兼义,声符的讹变,声符的误解,声符的繁与简(7),并且一一举例说明。到了战国和秦汉,在《说文解字》里面收集的汉字中,形声字将近占到总数的80%,说明汉字和当时口语的紧密度大大提升了。在汉字贴合汉语发音的同时,有些汉字的发音由于在口语中对应了另一个概念,而这一概念还没有相应的文字,于是被作为“声旁”用来创造新的汉字。这样的话,单个文字的符号就会越来越多,一个文字至少要对应一个概念,有多少概念就要有多少文字,花在记忆文字符号上的精力也会越来越多。于是为了不创造更多的符号,有人开始在同一个符号上用不同的语音或者语调来读,用语音来区别概念,这就是“多音字”。一字多音增加了学习这种符号时对于发音的记忆,对于同一个符号,不断训练自己对不同声音的抽象记忆,这个文字本身的存在,实际上是在扰乱语音。同时,一个汉字由于锚定一个音节,如果不用文字的组合来表达新概念,由于一门语言中的固定音节的发音是有限的——比如汉语有400多个音节——于是,同音字也就会越来越多,同音字多就会说了也听不清楚,扰乱了语言中的语音。“多音字”和“同音字”在书面上同时在扰乱语音,实际的结果就是语音不重要,文字重要。给人的错觉就是好像汉字是在直接表意,和语音无关。第五,意音文字如果没有摆脱图像表意羁绊,就不可能发展出纯表音符号。因为,纯表音符号需要对应某门语言的语音,归纳提炼出相同的发音作为符号,再用这些符号来拼写语音,这就是拼音文字。“感性表象符号”是事物本身的符号;“类表象符号”是感性表象的表象,形成语言意识;“语音和图像符号”是对意识的表象,把意识对象符号化,这里是原始的抽象;“意音符号”是对语音和图像的综合,形成视觉和听觉的结构抽象,是对抽象的抽象;前面,语音是对语言意识的抽象表达,“纯表音符号”则是对语音的抽象,也是对“意音符号”的再次抽象,是“形成视觉和听觉结构”的最简结构。拼音文字符号在五种符号中自由度是最高的,作为符号本身可以用于任何一门语言。回到前面,石毓智先生说:汉字有一个不便之处,只能做“第一级符号替代”,而不利于“第二级符号替代”。这里的“第一级符号替代”相当于“意音符号”,“第二级符号替代”相当于“纯表音符号”。“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形、音、义三位一体的,拿任何一个汉字来表达,都摆脱不了它原来意义的干扰和制约”。这个是对的,拼音文字也是有“原来意义”的,只是拼音文字的符号是可以拆解的,被利用的实际不是文字,而是拼音符号。汉字本身也可以进行拆解,把部件拆下来当作纯符号用,实际也不是不行,只是没有拼音符号习惯。但是,称呼也是问题,毕竟,每个拼音符号都有自己的名称,a叫“ei”,b叫“bi”……,并且也是无意义的符号,无意义符号利用起来,则处处有意义。但是,我认为石毓智先生把问题的焦点搞错了。问题的关键不是“汉字限制了中国人的科学抽象能力”,这是一个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的“李约瑟之问”老问题。爱因斯坦是这么回答的,“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做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括号中文字系信件原文)(8)大意是:近代科学的诞生,依赖于两大基础,即起源于古希腊的形式逻辑体系(比如《几何原本》中的演绎逻辑),和发端于文艺复兴的系统实验体系(以实验寻求因果)。这两大基础是“令人惊奇”的伟大成就;中国古代没有孕育出这两大基础,是正常现象,“用不着惊奇”。简单点说,爱因斯坦认为“科学”这个东西不是哪个民族都可以搞出来的,是有条件的。(1),《汉字限制了中国人的科学抽象能力》(《读天下》2014年 第7期)。(2),《汉字限制了中国人的科学抽象能力》(《读天下》2014年 第7期)。(3),《精神哲学》黑格尔著 杨祖陶 译 2006年2月人民出版社 出版 , 279页。(4),《精神哲学》黑格尔著 杨祖陶 译 2006年2月人民出版社 出版 , 275页。(5),《甲骨文形声字声符表意现象研究》,上海大学文学硕士学位论文,毕奎奎。(6),《文章修养》,唐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7),《古文字构形学》刘钊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 出版 79—94页。(8),《爱因斯坦文集》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