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基本要求,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任务,结合《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乐山师范学院)现正式发布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及课题指南。
一、平台简介
乐山师范学院于2023年入选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基地致力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语言文字咨政研究和国家通用手语推广与研究。基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线,立足乐山、面向四川、辐射西南。充分发挥地处大小凉山的地域优势,以及学校在教师教育、地方文化研究(“三苏”“沫若”文化研究)等方面的学科优势,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与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深度融合,为区域语言文字科学研究贡献力量。
二、资助计划
本年度基地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要求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推广价值。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鼓励产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课程建设资源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3.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团队,特别是鼓励与民族地区中小学、基层语委办、文化机构等开展协同研究。
4.已获得其他资助的相同或相似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原则上校外人员申报项目须与我校研究人员合作。
四、成果要求
结题成果须与申报项目高度相关,并明确标注“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乐山师范学院)资助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附加不少于3000字成果摘要报告):
(1)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论文至少1篇。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2篇。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4)获得省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研究)报告1项。
2.一般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附加不少于3000字成果摘要报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至少1篇。
(2)公开出版学术编著1部。
(3)获得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研究)报告1项。
(4)在全国性语言文字会议上作主旨报告。
3.自筹项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附加不少于3000字成果摘要报告):
(1)公开发表论文1篇并撰写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3000字)。
(2)获得县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询(研究)报告1项。
(3)在全国性语言文字会议分论坛上作专题报告或在区域性语言文字会议上作专题报告。
(4)课程教学资源入选省级语言文字类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库或语言文字类课程获省级及以上课程类项目立项。
五、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申报人需填写《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乐山师范学院)项目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1、附件2)。
申报人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及签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基地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单位”;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7921
电子邮箱:602841190@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弘毅楼503C(邮编:614000)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乐山师范学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