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三字一话”测试考核办法
(修订)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应用的重要举措。钢笔字、毛笔字和粉笔字“三笔字”书写技能既是教育部《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基本要求》的明确要求,也是师范生从师任教的基本技能。师范技能作为师范生必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是我校师范生培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高效地开展我校“三字一话”测试工作,强化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结合我校“三字一话”测试的实践经验,本着科学、规范与实用的原则,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三字一话”测试工作由乐山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语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教学安排参加“三字一话”培训、测试,测试对象为我校所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三字一话”测试采用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的方式。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普通话和“三笔字”水平测试。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三笔字”测试。
四、“三笔字”测试采用现场“人工测试”的方式进行。普通话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
五、语委办负责学校测试员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普通话测试员由具有省级及以上测试员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三笔字”测试员由具有“三笔字”测试资格的老师担任。学校建立普通话和“三笔字”测试员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更新管理。
六、普通话测试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为依据,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原则上均应自觉训练并提高自身的普通话水平,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结果须达到相应规定的等级。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学校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负责组织并督促其参加培训。
八、凡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应自觉训练并提高自身的普通话水平,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一)毕业要求
1.所有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均需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2.与口语表达相关的外语类、音乐类、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母语为非汉语且籍贯为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时可在专业标准上降低一个等级要求,但不得低于三级甲等水平。
4.听障学生参加听障人员国家通用普通话测试,无等级要求。
5.在校注册的港澳台学生和外籍留学生,可申请参加测试,无等级要求。
(二)申请教师资格证要求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者,普通话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九、学生在毕业前未能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的,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经测试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毕业。
十、“三笔字”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粉笔字占50%,钢笔字占35%,毛笔字占15%。“三笔字”测试总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所有师范专业学生的“三笔字”必须达到合格。“三笔字”等级证书由学校印发。“三笔字”水平测试认证等级标准(详见附件)。
十一、“三字一话”测试均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师范生教育实习前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只能作为“准实习生”参加教育实习。师范生达到相应专业合格要求,方能正常毕业。
十二、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均需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缴费。师范生报名参加“三笔字”测试不收取费用,非师范生报名参加“三笔字”测试需要缴费,缴费标准按学校标准执行。
十三、语委办每年根据省测试中心的工作安排,组织我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违反“三字一话”测试规定,请人替考者,一经发现,其成绩作废,依据学校考试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语委办负责解释、实施。原《乐山师范学院“三字一话”测试考核办法(修订)》(乐师院教〔2021〕15号)同时废止。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三笔字”水平测试认证等级标准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三笔字”水平测试认证等级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为使测试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特制定我校学生“三笔字”测试检测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要求。
一、检测内容和书体要求
1、检测内容:在3500个常用字内选取(在“三笔字”中含独体字,左右结构、左中右结构、上下结构、上中下结构、半包围结构、全包围结构和品字形结构的字)。
2、检测书体:楷书(含行楷)。篆、草、隶书不在检测之列, 钢笔字、粉笔字必须使用国家颁布的规范汉字。
二、操作要求
1、“三笔字”分两场考测。毛笔和钢笔字同场测试,粉笔字单独测试。
2、毛笔字和钢笔字测试实行统考统测。毛笔字、钢笔字测试时,发给盖有监章的考试专用纸,按要求写在规定的字格里,测试结束时需将题单和考卷一并交回。
3、粉笔字测试分组进行,每4-6人作为一组进行考测,并当场记分。
4.三笔字”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粉笔字占50%,钢笔字占35%,毛笔字占15%,最后根据四川省《等级标准》确定等级。
三、评分标准
1、“三笔字”的评分标准在笔画、间架结构、整体布局等方面均按省级测试《评分细则》要求严格执行。
2、书写速度要求。
钢笔字:要求10分钟内完成不少于100个小楷字。
毛笔字:要求20分钟内完成5厘米左右见方的楷书字不少于28个(写完需在右下角写上班级姓名)。
粉笔字:要求5分钟内完成不少于20个6厘米见方的楷体字。
3、每少写1个字扣0.5分;每写1个错别字扣1分。
四、《三笔字检测等级标准》和《评分细则》
1、“三笔字”检测等级标准
一级:得分96分及其以上;在体悟的基础上显现出学员自己的心性,有较为扎实的传统功力。从通篇看,疏密均衡,歌正相生,笔画自然、美观、流畅,上下笔画之间起承分明,气势连贯,变化多姿,引人联想,给人以美感。
有作品在国家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可直接凭获奖证书认定为一级。
二级:得分90-95分(含90分和95分);点、横、撇、捺、钩等各具形象,笔画自然、流畅,字体端正,重心平稳,比例恰当,收放合理,迎让、穿插得当,大小均称,疏密得宜,给人以美感。能在规定时间内写完必写内容,并能适量超出。
有作品在国家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二等奖者,或有作品在省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可直接凭获奖证书认定为二级。
三级:得分80--89分(含80分和89分);书写姿势正确,笔顺无误,绝大多数笔画形象生动,下笔肯定,运笔沉稳,迎让、穿插较得当,重心平稳,布局较合理,在规定时间能写完必写内容,纸(板)面整洁,无错别字。
有作品在国家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三等奖者,或有作品在省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二等奖,或有作品在校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特等奖或一等奖者,可直接凭获奖证书认定为三级。
四级:得分70--79分(含70分和79分);书写姿势正确,笔顺无误,能按运笔法则起笔、收笔,大多数笔画各具形象,无明显病笔,字的重心较稳,大小均匀,纸面(板面)整洁,能在规定时间内写完应写的内容,无错别字。
有作品作品在省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三等奖,或有作品在校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者,可直接凭获奖证书认定为四级。
五级:得分60--69分(含60分和69分);书写姿势正确,笔顺基本无误,起笔、行笔、收笔基本正确,笔画基本准确,病笔较少,字体端正,大小均匀,能在规定时间写完指定内容,无错别字。
有作品在校级书法参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者,可直接凭获奖证书认定为四级。
2、“三笔字”检测内容及评分细则
各项要求 |
毛笔 |
钢笔 |
粉笔 |
扣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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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 姿势 |
坐的书写姿势要正确;头正、身直、臂开、足安;站的书写姿势要和自然书写要求相谐调 |
权重 |
1 |
1 |
2 |
如各个部位有不正确者,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执笔姿势要正确;毛笔书写合“五指握笔法”。写中楷字还应加上悬臂;硬笔书写,三指握笔,笔位高低适当;笔的倾斜适度 |
1 |
1 |
2 |
如指、掌、腕、肘等及笔位不正确者,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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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画 |
运笔正确;毛笔字,每笔应有起笔(入笔)、行笔、收笔三过程,每笔一次写成,不填、不改 |
权重 |
2 |
5 |
6 |
如运笔不正确,毛笔出现“直来直去”“平拖”“钉头”“鼠尾”“柴担”“鹤膝”“析木”“扫帚”等病笔或出现涂改等。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笔画准确;点、横竖、撇、捺、提、折、钩等各具形象,笔画尽可能自然、美观、流畅 |
2 |
5 |
6 |
如笔画写得不像、草率,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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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顺 |
按书写规则书写,如“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左到右”、“从外到内”、“从上到下”、“先进门后关门”等,特殊者除外 |
权重 |
2 |
5 |
6 |
如笔顺不合理,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间架结构 |
重心平稳;字体端正、自然、安稳 |
权重 |
1 |
5 |
6 |
如字体不端正、歪斜、偏倒者,每字扣0.5分,扣完为止 |
比例恰当:左右、上下、包围等结构搭配合理、统一、谐调 |
1 |
5 |
6 |
如安排结构时,不知迎让、穿插,比例失调者,每字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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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布局 |
大小匀称:每个字大小相称,均匀 |
权重 |
2 |
3 |
6 |
如字与字相比,大小悬殊,不相协调者,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疏密合理:字距、行距疏密得当 |
2 |
2 |
6 |
如字距与行距不分明或时窄时宽,杂乱者,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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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速度 |
在规定时间内,把指定内容用规范测字写成(见备注) |
权重 |
1 |
3 |
4 |
如在规定时间内,少写1个字扣0.5分,少写5个字以上者,扣完为止;如写成错别字,在总分中,按每字扣1分计 |
总分 |
100分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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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钢笔字:10分钟内书写不少于100个小楷字; 毛笔字:20分钟内书写5厘米左右见方的楷书字不少于28个; 粉笔字:5分钟内书写6厘米见方楷体字少少于20个。 |